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防水工程
项目政府采购需求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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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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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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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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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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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GJZB201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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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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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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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防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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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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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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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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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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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算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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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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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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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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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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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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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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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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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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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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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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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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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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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通天街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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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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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项目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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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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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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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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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8-62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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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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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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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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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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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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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大街三里梦想谷电商产业园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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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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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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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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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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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8-613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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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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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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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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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9日--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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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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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报告书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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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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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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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防水工程
政
府
采
购
需
求
报
告
编制单位: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
编制时间:2017年4月19日
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防水工程采购需求
根据相关要求,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就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防水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提出以下采购需求:
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防水工程
1.2采购人: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
项目负责人:任主任 联系电话:0538-6263800
一、1.3项目概述:工程内容包括油性底油涂刷两遍无麻点、铲除旧防水层、清除垃圾外运等工程
1.4项目准备:
1.4.1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预算控制价为7.5万元。
1.4.2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5拟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部门集中采购
1.6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条件。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资格条件。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工程。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二章 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0%,余款10%待质保期(6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付清。
2.工期要求:15日历天。
3.质量标准
按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质量要求合格以上。
4.其他服务要求
无
5.工程量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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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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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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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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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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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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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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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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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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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用-25℃SBS,4#聚脂胎弹性体防水材。
2. 用油性底油涂刷两遍无麻点。
3. 保修期六年
4. 技术含量:
① 铲除旧防水层。
② 按国家防水现行规定规范施工
③ 清除垃圾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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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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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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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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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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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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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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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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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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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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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审办法
3.1 初步评审
3.1.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3.1.1.1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部分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1.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报价裁定。
3.1.3 第三阶段:响应性审查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业绩、供应商报价、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合理性等,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采购小组应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
3.2 澄清
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谈判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3.3 谈判
3.3.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3.2谈判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3.3谈判实行二轮报价法,第 二 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公开唱价为第一轮报价(即首轮报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3.4 确定成交供应商
3.4.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在最终轮次报价中相同且最低的,以施工组织设计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谈判资格,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3.4.2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第四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1.施工组织方案
1. 1.供应商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1.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1.2.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1.2.2
劳动力计划表
1.2.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2.4
施工总平面图
1.2.5
临时用地表
2.技术力量安排
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等)具备岗位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3.技术方面的其他要求:/
附件: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防水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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