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教育局关于
转发《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中小学假期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镇教育办公室、区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确保我区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中小学生度过健康、安全、文明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将《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中小学假期安排的通知》(泰教办发〔2016〕4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严格遵守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为4周,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至2月12日(农历2016年腊月十七至2017年正月十六),2月13日(农历2016年正月十七)开学;暑假为8周,时间为2017年7月4日至8月30日,8月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
2017年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等原因影响的正常上课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未经同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假期时间安排。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批准后方可调整。
二. 扎实做好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制定工作预案,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加强对季节性事故预防知识的教育和有关技能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二是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及时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切实做好整改。各处镇教育办公室、区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在放假前将值班表加盖公章后交至区教育局办公室。
三. 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
学校要指导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不参加非法组织;要求学生每天收听(看)新闻,阅读报纸,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假期期间,各学校要向服务区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馆、艺术教室、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设施。学校要加强同社区联系,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组织开展一些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健全完善家校联系制度。各学校要和家长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对学生在家情况进行定期联系和反馈。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教师要抽出一定时间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情况,及时给予指导。
四.规范假期期间学校办学行为
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各处镇教办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所属学校认真执行假期工作要求,及时查处并纠正违规办学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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